
2017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对伍某某等制售盗版教辅案进行调查。经查,2015年8月起,伍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盗印《生物化学基础》等盗版教辅共计1.6万余册。2018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伍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禁止其4年内从事图书、期刊销售经营活动;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点评: 本案系侵犯复制权、发行权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典型案件。由于制售盗版图书数量、违法经营额较大,办案检察机关在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的同时,建议对侵权人适用 “从业禁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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