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奋力开创版权治理工作新局面

在《天津市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公告》发布后的 3个月时间里,天津就有57759件作品完成了作品登记,创作者的热情得到了很大鼓励;“剑网2019”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强大态势,规范了版权保护秩序,有效遏制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天津市文化创意企业版权保护现状及发展对策》调研报告中的新办法,有效地激活了企业版权资源开发,激励了企业的创新、创造能力;天津杨柳青画社在2019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会上获得“最佳IP赋能企业金奖”“最佳版权产品金奖”和“最佳版权单位银奖”;在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方面提出了“一巩固、三覆盖、五纳入”具体要求,实实在在地推动了版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这是天津市2019年的版权工作交出的亮点“答卷”。

2019年,天津市在版权保护、监管、服务以及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以实际行动鼓励企业创新、创造,切实提升了天津市的版权公共服务能力,极大地促进了天津市版权产业的繁荣与发展。

“2020年我们将继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围绕实际,突出重点,努力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版权工作的新亮点。”天津市版权局版权处负责人张露娜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新的一年,天津市版权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天津与开启 “五个现代化天津”的总体要求,确定了“创新工作思路,协调各方力量,提高版权治理,服务天津发展”的工作目标,提出“版权宣传日常化、版权服务基层化、版权制度长效化、版权治理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切实肩负起首都“护城河”使命,充分发挥版权保护在推进天津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把握机遇 推动版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版权宣传是版权保护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将继续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重要节点,以重大版权事件、版权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形式,全方位进行版权宣传,提升全社会版权认知度,扩大版权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版权舆论氛围。”张露娜说,2020年天津将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版权培训对象包括版权执法人员、公众、媒体和版权相关从业人员,持续提高全社会的版权认知水平。

在加强版权宣传、培训的同时,天津市版权局还将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市区两级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率达到 100%。“我们将加强对区级政府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和检查,做好对全市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和交通运输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推动和指导,推广安装使用正版软件检查工具;在检查的同时加强宣传,积极营造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氛围。”张露娜说。

突出重点 促进版权产业快速发展

2020年,天津市将以完善社会服务、强化版权资产管理、引领产业发展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版权在文化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加快构建版权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格局,促进版权创造和运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张露娜介绍,为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天津市的版权工作将围绕版权服务走访落实、提质增效,设立版权工作站以及做好企业评优等方面的落地、落实。

“为做好版权免费登记工作,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流程,拓展范围,完善平台功能,强化机构审查标准,确保作品政治导向和作品质量,推动创作生产再攀高峰。”张露娜说。

记者了解到,版权处将把工作下沉作为重点,深入走访天津市文联、作协、画院等单位,主动了解权利人需求,在完善版权保护上提供有效帮助。 “持续为创作者提供有针对性的版权服务,可以极大地激励创作者热情,从而助力天津市优化文艺创作环境,开创文化繁荣新局面。”张露娜说,版权处将帮助版权创意产业密集园区建立版权工作站,构建便民利民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专业服务,逐步在天津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保护企业版权,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监管 营造版权发展良好环境

“2020年,我们将组织开展天津市优秀版权单位评选工作,推选出在版权资源保护、利用、开发方面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经济竞争力,助推版权产业发展。”张露娜说,建立良好的版权保护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权利人权益,是营造稳定、公平、竞争有序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天津市的版权保护工作将充分联动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健全打击侵权盗版指导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协同作战,提高对侵权盗版信息的发现、研判、处置水平。深挖案件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如涉嫌构成犯罪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国家版权局督办的案件加快跟踪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在全社会形成震慑。

“网络是履行版权监管职责的重要阵地,净化网络版权环境也是我们的重要任务。”张露娜提到,在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中,天津将通过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的分类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同时,天津将依托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扩大监管范围,完善监管重点,把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销售平台等新型传播方式也纳入版权的有效监管范围。

作 者 : 韩萌萌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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