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阎晓宏在讲话中说,《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完善著作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著作权人切实行使权利、使用人便利使用作品的重要保障。他详细解读了《条例》的整体内容,以帮助大家在实际工作中理解和准确把握。
阎晓宏表示,国家版权局作为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为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要着重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大力促进各类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二是促进集体管理组织自身机构的建立健全;三是要加强对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四是要大力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 在为期三天的研讨活动中,大会还组织专家、学者发表演讲,并宣读论文,予以点评。
研讨会由国家版权局主办,江苏省版权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协办。研讨会收到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及各省版权局、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论文34篇。这些论文分别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诉讼;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当前著作权实施中所面临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途径等进行探讨。会后,江苏省版权局将选出优秀论文组织出版论文集。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中央音乐学院教授杜鸣心,江苏省版权局局长徐毅英出席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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