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费合同签订量递增

3月19日从中国音像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了解到,中国音像协会已在我国20多个省市区建立了联络站,与当地KTV经营者就版权收费事宜进行洽谈。其中,云南省卡拉OK版权费收取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从2月12日中国音像协会收到第一单版权费而使昆明成为内地收取卡拉OK版权费第一个城市后至今,签订的版权费合同金额已超过200万元。新疆、重庆、湖南等地的版权收费工作也已初步展开。

签约以中小型KTV为主
“到3月19日止,昆明市已有33家卡拉OK经营单位与我们签约缴纳版权费,签约数字几乎每天都在增加,签约金额超过200万元,但已交费的大多是中小规模KTV。”中国音像协会云南省联络站负责人张晏珲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络站负责人冯喆也表示,3月以来进展还算顺利,目前在乌鲁木齐已经有部分KTV商家签约。
据了解,为顺利推进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今年2月13日,云南省昆明市各个KTV经营场所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在云南省版权局的召集下召开了座谈会。云南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张晶告诉记者,经过沟通,大部分参会KTV经营场所负责人都表示,会遵守著作权法规定,缴纳版权费。张晶特别强调,“卡拉OK不是行政收费,主要由行业协会具体操作,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只是加强各方的沟通,进行法律方面的引导和讲解。”
事实证明,版权行政部门的引导效果是积极的。如云南当地一家KTV经理在座谈会上表示,缴纳的版权费用不会转嫁给消费者,由企业消化。中国音像协会新疆联络处2月初也与当地版权局和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和当地卡拉OK经营业主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观望从众心态阻碍交费
为配合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的实施,中国音像协会在昆明市环城西路云南音像出版大楼设中国音像协会云南省联络站。目前联络站约有工作人员40人,人员培训还在进行中。张晏珲透露:“版权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是严格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内容,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予以确定的。
3月31日之前我们制定了KTV缴费标准可享受8元/包房的优惠价格。”
云南省昆明市共有200多家规模不等的KTV。中国音像协会向昆明市KTV企业发出希望配合执行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函以来,已缴费的多是仅有数十个包房的中小规模KTV。张晏珲分析说,大部分缴费企业法律观念较强,认为卡拉OK收费是大势所趋,但仍有不少KTV特别是知名度较高、经营规模大的KTV反而版权保护观念不强,仍在观望中,从众心态重,这恰恰是阻碍版权收费工作进行的重要因素。

相互沟通使收费前景看好
据介绍,为推进收费工作开展,中国音像协会云南省联络站从去年11月开始,一方面与当地媒体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加强法制教育,联络处工作人员分三个工作组,每天上门与KTV经营者进行交涉。除划定了“3月31日”这一优惠时限外,他们还对一年一交、半年一交或3个月一交的不同缴费方式采取了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
新疆乌鲁木齐市共有KTV200多家,包房总数约2000个,冯喆告诉记者,“大部分商家对收费没有异议,只是在收费方式和额度上仍在进行协商,希望得到最优惠的价格。”新疆则根据地区差异和经营规模设定了8元、9元、10元/天/包房三档不同的收费标准,并通过行业协会的力量进行宣传。在当地演出娱乐业协会的协调和当地版权局的配合引导下,多数经营业主都已意识到卡拉OK收费既是为了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会促进卡拉OK企业的长远发展。
另据透露,从下月初起,云南省地市一级的收费工作也即将展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平稳推进,预计从4月起数量将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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