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春三月,又到两会时。在龙年开春的十余天特殊日子里,围绕经济、民生、法律等参政议政问题,中国两会无疑成为了吸引亿万群众、甚至世界目光的“饕餮盛宴”。在今年两会各种热议的话题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特别是如何进一步加快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进程,已经成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之一。记者3月5日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中国作协副主席、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张抗抗将《建议尽快将修改〈著作权法〉列入明年立法计划》的提案提交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办。这已是她连续3年提交有关加快修订《著作权法》的提案。
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记者采访了《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据他介绍,《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自2011年7月13日正式启动以来,已有了实质性进展:今年1月~3月在科学整合3个专家建议稿的基础上,《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初步的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最近将召开第二次修法专家委员会会议集中讨论征求意见稿,之后将向国务院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两次后报请国家版权局修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力争在今年10月前向国务院正式呈报修法草案。这意味着备受社会关注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进程,正在加快提速。
国家版权局举行的《著作权法》修订专家建议稿专题汇报会暨修法工作第一次会议现场。
回顾—— 前两次修法“不解渴”
我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长达20余年的历史进程中,《著作权法》曾进行过两次修订: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这两次修订,均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第一次修订是为了满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直接需要,对我国《著作权法》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了修改或补充;第二次修订是为了执行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的裁决。知识产权界认为“不解渴”,因为前两次修订都是被动的、局部的。面对国际国内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为促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系统地修订我国《著作权法》已成为当务之急。
启动——业界呼声与16项提案成“催化剂”
2011年2月24日,在由中国版权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联合举办的《著作权法》修订座谈会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文联、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软件联盟、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等内容产业相关协会代表、权利人代表及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共同签署了《关于尽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全面修订呼吁书》。
在记者采访音集协副总干事马继超和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时,他俩表示,这份《呼吁书》体现了100多位版权相关产业界代表和法学界专家学者对现行法律的评价与修法愿望。2001年和2010年的两次“小修”对加强著作权人权利保护的内容并没有做出实质性的修订。随着数字技术飞速发展,《著作权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目前,《专利法》的第三轮修订已经完成;《商标法》的第三轮修订也即将完成。同为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一的《著作权法》却尚未完成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全面修订,因此,内容产业界和知识产权界迫切希望尽快对《著作权法》进行全面修订。
王自强说,在去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提出16项关于加快推进《著作权法》修订的提案和建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对这些提案建议都进行了办理并予以了答复。
2011年1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著作权法》修订被列为三档项目(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项目)。这无疑对尽快启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是巨大的利好,也是及时雨、催化剂。
2011年7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启动会议暨专家聘任仪式。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等领导为二十余位知识产权专家颁发了聘书。这标志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的正式启动。
原则——确立“一三三”基本思路
2011年7月,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成立了《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柳斌杰任组长,李东东和阎晓宏任副组长,立法、司法、行政相关部门以及作家、教育科研等单位代表为成员。同时,还成立了《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聘请在著作权领域有影响力的30位专家学者,为《著作权法》修订工作提供咨询意见。为加快修法进程,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设立了《著作权法》修订工作办公室,承担修订的日常工作。
根据国家立法程序的规定,国家版权局承担着著作权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以及行政规章的制定工作,也就是说,在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国家版权局负责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王自强介绍说,国家版权局确立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的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坚持一个理念、遵循三个原则、追求三个效果”。坚持一个理念,即“集思广益、解决问题”。集思广益就是开放立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大修法的透明度;解决问题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解决当前我国著作权面临的突出实际问题;修法遵循的三个原则,首先是独立性原则,立足于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致力于解决我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其次是平衡性原则。既要有利于保护创造,也要有利于促进运用,还要有利于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著作权法律制度是调整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著作权法》调整的核心是围绕作品从产生到使用到消费的关系链,是多边多环节的。因此,这次修法立足在深入研究各方利益诉求,准确把握《著作权法》利益平衡是《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妥善处理好保护著作权、保障传播和促进消费的关系;三是国际性原则。在修订工作中,要符合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的基本要求,认真查找与国际条约之间的差距,努力使我国《著作权法》与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保持一致,体现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增强国际化共识。追求三个效果,即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
进程——紧锣密鼓高速推进
据记者了解,国家版权局自去年7月启动修法工作以来,就紧锣密鼓、一环扣一环地大力推进工作进程。
首先,由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分别起草的修法专家建议稿于去年12月31日完成,这三部专家建议稿体现了较高的效率、质量和水平,为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1月13日,国家版权局举行了《著作权法》修订专家建议稿专题汇报会暨修法工作第一次会议。阎晓宏在会上提出要“科学整合专家建议稿,加快修法工作进程”。1月31日春节后的第三天,国家版权局召集修法办公室成员举行会议,讨论研究修法工作的下一步工作思路:先易后难、由简入繁;科学合理安排法律结构;在讨论中确定有共识的问题,对无共识问题提出多个备选方案,最后处理句法措辞等立法技术问题。2月1日~3日,修法办公室对3个专家建议稿进行整合并结合现行《著作权法》形成对照表;根据已征集的国内各方面的意见及相关调研论证报告,梳理修法问题清单(总计七大类49项)。2月7日~10日,修法办公室集中讨论《著作权法》修改的思路、结构和原则以及具体的修订意见。2月13日~16日,根据前述会议讨论情况落实修改《著作权法》的文字问题。2月20日~21日,对《著作权法》修改稿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国家版权局修法草案征求意见初稿。3月中旬,修法办公室将召开第二次修法专家委员会会议讨论修改草案后,将向国务院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建议稿的意见并反复修订,争取在今年10月向国务院提交正式修订意见稿。
知识产权界热盼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目前取得的实质性进展,终于让人们看到了曙光。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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