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出台激励政策,促版权工作深入开展

为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激励版权创新创作,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四川省泸州市出台激励政策,大力促进版权工作开展。

日前,泸州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泸州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若干政策》决定,从今年起,泸州市将实施为期三年的版权工作激励政策,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鼓励版权创意设计。为提升泸州市版权创意设计业影响力,将每两年开展一次版权创意设计优秀作品评选。从2018年开始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8万元、0.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励的权利人,给予2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政府奖励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是支持作品版权登记。每年对作品版权登记300-500件、500-800件和800件以上的市、区县版权登记点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个人自身作品年版权登记80件以上的给予1万元奖励,单位整体作品年版权登记300件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产业园区开展版权试点示范工作。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截至4月底,泸州市作品版权登记1250余件。上述激励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泸州市版权产业健康快速地发展,同时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作,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四川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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